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947号建议的答复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论证◆★,更好地解决技师学院纳入高等院校后在职称评审上的操作性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在试点工作中认真研究将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的相关标准,结合技师学院办学特色,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2017年10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17〕3号)指出,由省级人民政府依法审批设置专科层次高等学校后,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向教育部提交备案文件◆■◆★■,办理备案工作。教育部支持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按规定程序申办高职院校◆■★■。2019年3月,广东省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起草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推进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教育有关工作的函》,以广东省政府名义报送教育部,商请教育部支持开展试点工作◆★,文件对技师学院管理体制■◆★、资产、招生■★■、教师职称和资格等问题提出相关意见。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与教育部的沟通协调力度,大力推动试点工作。同时★■◆■,指导技工院校走内涵发展的道路,保持办学特色,推动各地在解决技师学院招生、毕业生就业★◆◆、生均拨款等方面与高等院校享受同等待遇。
2014年6月■★■,国务院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以下简称《决定》)◆★◆★■■,对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作出全面部署■◆★◆,提出了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为做好职业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机遇。为贯彻《决定》精神,切实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2014年6月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教发〔2014〕6号)和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都明确提出◆★◆:■◆■★“根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为落实这一要求◆■,我部积极推动落实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试点工作。2017年底,在广泛征求有关省份人社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我部选择10所技师学院推动试点工作,并按要求将试点技师学院相关信息报送教育部★★■★★◆。
您提出的关于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的相关条件调整的建议收悉★◆■■★★,经商教育部,现答复如下:
职称系列设置以职业分类为基础,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技工院校教师和高等学校教师属于不同的职业群体,岗位要求不同,评价标准也不同。从有利于两类教师群体职业发展的角度考虑,国家设了技工院校教师系列和高校教师系列两个职称系列■■◆。这两个职称系列针对教学要求和岗位特点分别制定了评价标准。比如★◆,技工院校教师注重工匠精神的塑造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而高校教师更加注重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的考察。因此,两个系列职称评审特点各不相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从一个系列转到另外一个系列,或从一个单位转到另一个单位★■◆★■,需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由评委会重新确认。